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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传佛教的历史危机三武灭佛

栏目: 国学经典 / 发布于: / 人气:1.15W

在中国的历史上佛教曾将异常辉煌过,但是因为触及到统治者的利益被轰轰烈烈的进行过几次灭佛活动,状况极其惨烈,但是佛教就像那春风吹又生的小草一样沉寂一段时间又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发展起来,那么为什么要发起灭佛活动呢,我们一起跟随佛教大全了解一下吧。

汉传佛教的历史危机三武灭佛

“三武灭佛”,指的是北魏太武帝灭佛、北周武帝灭佛、唐武宗灭佛这三次事件的合称。这些在位者的谥号或庙号都带有个武字。若加上后周世宗时的灭佛则合称为“三武一宗灭佛”。

  北魏为了统一北方,巩固在中原的地位,以全民为兵。那时,由于沙门历来可以免除租税、徭役,所以锐志武功的魏太武帝就在太延四年(四三八)下诏,凡是五十岁以下的沙门一律还俗服兵役。在宰相崔浩的劝谏下,改信寇谦之的天师道,排斥佛教,并渐次发展为灭佛的行动。

  崔浩出身于着名世族,博览经史,善于阴阳五行及术数之学,历仕魏道武帝、魏明元帝、魏太武帝三帝,官至司徒,经常参与军政机要,深受太武帝的信任;结识寇谦之之后,信奉道教,受其法术。寇谦之早年就热衷仙道,修持汉末张陵、张衡、张鲁创立传承的五斗米道,随方士入华山、嵩山学道修炼,自诩曾有太上老君授他天师之位及《云中音诵新科之诫》二十卷。在明元帝末年,寇谦之从嵩山入平城,结交崔浩,常通宵达旦听崔浩谈论古代治乱史,为之叹美。后来,寇谦之把儒家学说和佛教经律论及斋戒祭祀仪式吸收到道教中来,重新改造五斗米道,以期使后魏帝王容易接纳。

  魏太武帝始光初年,寇谦之献上道书,但当时朝野信奉者很少,崔浩于是上书劝谏太武帝,使太武帝因而信奉道教,并派人奉玉帛牲畜去祭嵩山。太武帝又在平城东南建立天师道场,自称太平真君,并亲受符箓,兴建静轮天宫,奉祀太平真君,改年号为太平真君,从此笃信道教。

  时间
  魏太武帝的废佛行动,始自太平真君五年(444年)的弹压沙门,他下令上自王公,下至庶人,一概禁止私养沙门,并限期交出私匿的沙门,若有隐瞒,诛灭全门。翌年,卢水的胡人盖吴在杏城(陕西黄陵)起义,有众十余万人。七年,太武帝亲自率兵前去镇压,到达长安时,在一所寺院发现兵器,怀疑沙门与盖吴通谋,大为震怒,下令诛杀全寺僧众。崔浩趁机劝魏太武帝灭佛,于是太武帝进一步推行苛虐的废佛政策:诛戮长安的沙门,焚毁天下一切经像。一时之间,举国上下,风声鹤唳。

  影响
  当时太子拓跋晃监国秉政,一向笃信佛法,再三上表,向太武帝劝阻,虽然都不被采纳,但也由于如此,废佛的诏书得以缓宣,而使远近的沙门闻讯逃匿获免,佛像、经论亦多得密藏;然而魏国境内的寺院塔庙却无一幸免于难,史称太武法难。废佛后不久,寇谦之病死,崔浩后来也因撰《魏史》,书中蔑视胡族而遭腰斩,其族人被诛者百余人。废佛后六年,魏太武帝驾崩,魏文成帝即位,下诏复兴佛教,佛教才又逐渐恢复发展。

  北周武帝宇文邕(543—578),字祢罗突,是宇文泰的第四个儿子。他当了十八年皇帝,死时仅三十五岁,史称北周武帝,是南北朝时期着名的政治家和军事家。

  这样一名出色的政治家和军事家,为什么灭佛呢?其中的原因是复杂的。首先我们要回顾一下周武帝的出身。宇文护,又名萨保,是宇文泰的侄儿。西魏时,曾任大将军、司空。556年,宇文泰病重临终之际,曾要求宇文护辅佐少主,宇文护表面许诺。第二年,他立宇文觉为帝,建北周。宇文觉“性刚果,恶晋公护之专权”。宇文护见他不服,不久将他毒死,另立宇文毓为帝,为北周明帝。北周明帝在位四年后,宇文护又将他毒死,改立北周武帝——宇文邕。在武帝掌权之前,大权为宇文护掌握。宇文护大力推行佛道,因此当时的武帝也对佛道极力的推崇,这可能也是明哲保身迫不得已之举。

  天和二年(567),有一个叫卫元嵩的人给周武帝上书,认为“唐、虞无佛图国安;齐、梁有寺舍而祚失者,未合道也。但利民益国,则会佛心耳。夫佛心者,大慈为本,安乐含生,终不苦役黎民。”因此,他建议周武帝灭佛。公元572年,周武帝诛杀宇文护,把大权收归己有后,于次年十二月,又召集道士、僧侣、百官再次讨论佛、道、儒三教的问题。这一次,“帝升高坐,辨释三教先后,以儒为先,道教为次,佛教为后”。把佛教抑为最末,事实上已是灭佛的前奏。当时有些佛教徒不知周武帝用意所在,还一个劲地争辩不休,说明佛教当在道教之上,心里很不服气。而另一些明眼人却看透了周武帝的心事,指出:“若他方异国,远近闻知,疑谓求兵于僧众之间,取地于塔庙之下,深诚可怪。”他们认为周武帝这样做并不能达到预期目的,因为“但顽僧任役,未足加兵;寺地给民,岂能富国”。
 
  时间
  建德三年(574)五月十五日,周武帝下诏“断佛、道二教,经像悉毁,罢沙门、道士,并令还民。并禁诸淫祀,礼典所不载者,尽除之。”一时间,北周境内“融佛焚经,驱僧破塔……宝刹伽兰皆为俗宅,沙门释种悉作白衣”。建德六年(公元577年),北周灭北齐后,针对继续发展的佛教实体,立即推行灭佛政策,毁寺4万,强迫300万僧、尼还俗,相当于当时总人口数十分之一的人重新成为国家编户,这对急需兵源和财力的封建朝廷来讲,其意义之重要不言而喻。

  影响
  周武帝灭佛,时间较长,涉及面广,触动深,成绩可观,这一点是值得充分肯定的。因此当时有人称赞说:“帝独运远略罢之(指灭佛),强国富民之上策”。灭佛事实上也起到了“民役稍希,租调年增,兵师日盛。东平齐国,西定妖戎,国安华乐”的作用。正因为北周成功的灭佛运动,才使它国力大大增强,为北周灭齐乃至北周统一北方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佛道二教极度兴盛的南北朝时期,周武帝独树一帜,毁佛断道,但并不屠杀僧侣,显示了其统治的高度灵活性。纵然周武帝个人十分认可甚至是推崇宗教思想,但当宗教的发展与国家机器的运作发生冲突时,他能清醒认识,挈重量轻,果断抉择而不拘泥于传统,实为难能可贵。对比同一时期,即北齐、江左政权的各位封建君主,大多不能正视宗教特别是佛教过度发展给国家带来之不利而盲目推动,更可衬托周武帝统治政策之灵活。

  唐武宗
  背景
  唐武宗会昌(841~846)年间之排佛事件。世称会昌法难。
  元和十四年(819),唐宪宗敕迎佛骨(即所谓舍利)于凤翔法门寺。先在宫中供养三天,然后送京城各寺,供僧俗礼敬,从而再次掀起全国性的宗教狂热。是时,“王公士民瞻奉舍施,唯恐弗及。有竭产充施者,有燃香臂顶供养者”(《资治通鉴》卷二四○)。

  对此,韩愈从儒家立场出发,予以坚决反对。他上表认为,佛教只是夷狄之法,非中国所固有,因而不合先王之道。又说,佛教的流行使“乱亡相继,运祚不长”,对封建统治有害而无益。他着重指出:“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臣君之义,父子之情”,故不宜敬奉。于是他断然提出:“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世之惑。”(《谏迎佛骨表》,《韩昌黎全集》卷三九)并表示,“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此表正与宪宗的奉佛心意相抵触,且历数前代奉佛之君运祚不长,因而招致宪宗的盛怒,欲处韩愈以极刑。后经裴度、崔群等人的说情,最后被贬为潮州刺史。

  韩愈反佛是在佛教势力达于鼎盛的情况下进行的,具有比唐初傅奕反佛更为深刻的影响。史称韩愈“素不喜佛”,信奉孔孟之道。他有感于安史之乱后藩镇力量强大,中央政权削弱,又有感于儒学的衰微和佛、道的蔓延,曾写下《原道》、《原性》、《原人》等论文。他在这些论文中认为,只有大力扶植名教,提倡忠君孝亲的孔孟之道,限制佛、道的传播,才能有效地巩固中央集权的统治。他在《原道》中指出:“今其法曰:必弃而君臣,去而父子,禁而相生养之道,以求其所谓清净寂灭者”;“今也欲治其心,而外天下国家,灭其天常,子焉而不父其父,臣焉而不君其君,民焉而不事其事”;“今也举夷狄之法,而加之先王之教之上,几何其不胥而为夷也”。意思是说,佛教背弃纲常名教,有碍国计民生,不合文化传统,务必予以排斥。

  韩愈反佛的出发点和立论根据,是为了强化中央政权的政治经济利益,确立儒家文化的正统地位,比傅奕涉及的社会和思想问题要深刻得多。为了实现他的儒家政治理想,他在《原道》中提出“人其人,火其书,庐其居”的口号,试图以行政手段彻底废除佛教。这一思想为此后唐武宗的灭佛提供了重要依据。而他所提出的儒学独尊和儒家“道统”,则对宋代理学的形成有明显影响。

  宪宗在唐中期还算是个有作为的皇帝。此后朝政腐败,朋党斗争,国势日衰,而唐穆宗、唐敬宗、唐文宗照例提倡佛教,僧尼之数继续上升,寺院经济持续发展,大大削弱了政府的实力,加重了国家的负担。唐武宗继位后,在整顿朝纲、收复失地、稳定边疆的同时,决定废除佛教。(《武宗本纪》,《旧唐书》卷十八)的唯一办法。这是武宗决心灭佛的主要原因。

  唐武宗即位后,武宗开始了对佛教的整顿。而赵归真因曾遭京师诸僧的诮谤,常感“痛切心骨,何日忘之”(《宋高僧传》卷十七),这时便利用武宗对道教的偏信,于宫中“每对,必排毁释氏”(《佛祖历代通载》)。他向武宗荐引了道士邓元起、刘玄靖等人,以声气相求,同谋毁佛,加强了唐武宗灭佛的决心。

  会昌三年(843)四月,朝廷“命杀天下摩尼师,剃发令着袈裟作沙门形而杀之”(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三)。会昌四年三月,以赵归真为“左右街道门教授先生”,而“归真乘宠,每对,排毁释氏,言非中国之教,蠹耗生灵,尽宜除去。帝颇信之”(《武宗本纪》,《旧唐书》卷十八)。

  时间
  唐武宗灭佛,实始于会昌初年,而至会昌末年达到高潮。早在会昌二年(842),武宗已令僧尼中的犯罪者和违戒者还俗,并没收其全部财产,“充入两税徭役”(《武宗本纪》,《旧唐书》卷十八)。会昌四年七月,敕令毁拆天下凡房屋不满二百间,没有敕额的一切寺院、兰若、佛堂等,命其僧尼全部还俗。

  会昌五年三月,敕令不许天下寺院建置庄园,又令勘检所有寺院及其所属僧尼、奴婢、财产之数,为彻底灭佛作好准备。同年四月,即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全面毁佛运动。僧尼不论有牒或无牒,皆令还俗;一切寺庙全部摧毁;所有废寺的铜像、钟磬悉交盐铁使销熔铸钱,铁交本州铸为农具。八月,下诏宣布灭佛结果:“天下所拆寺四千六百余所,还俗僧尼二十六万五百人,收充两税户;拆招提、兰若四万余所,收膏腴上田数千万顷,收奴婢为两税户十五万人。”(《武宗本纪》,《旧唐书》卷十八)同时还“勒大秦穆护、祆三千余人还俗”,以使“不杂中华之风”。

  影响
  从会昌二年(842)十月起,武宗下令凡违反佛教戒律的僧侣必须还俗,并没收其财产。此后,武宗陆续下令限制佛寺的僧侣人数,不得私自剃度,限制僧侣蓄养奴婢的数量,很多寺院被拆毁,大量的僧侣被强迫还俗。会昌四年(844)二月,武宗降旨“不许供养佛牙”,同时规定:代州五台山及泗州普光寺、终南山五台寺、凤翔府法门寺等有佛指骨之处,严禁供养和瞻仰,如有一人送一钱者,背杖二十;若是僧尼在这些地方受一钱施舍者,背杖二十。到会昌五年(845),又开始了更大规模的灭佛。他下令僧侣40岁以下者全部还俗,不久又规定为50岁以下,很快连50岁以上的如果没有祠部的度牒也要还俗,就连天竺和日本来的求法僧人也被强迫还俗。日本圆仁和尚在他写的《入唐求法巡礼行记》中详细记录了这次“法难”的情况。根据武宗的旨意,这年秋七月裁并天下佛寺。天下各地上州留寺一所,若是寺院破落不堪,便一律废毁;下州寺院全部拆废。长安和洛阳开始允许保留10寺,每寺僧10人。后来又规定各留两寺,每寺留僧30人。京师左街留慈恩寺和荐福寺,右街留西明寺和庄严寺。
  
天下各地拆废寺院和铜像、钟磬,所得金、银、铜一律交付盐铁使铸钱,铁则交付本州铸为农器,还俗僧侣各自放归本籍充作国家的纳税户。如是外国人,送还本处收管。武宗这次大规模的灭佛,天下一共拆除寺庙4600余所,拆招提、兰若4万余所,僧尼26万余人还俗成为国家的两税户,没收寺院所拥有的膏腴上田数千万顷,没收奴婢为两税户15万人,另外还强制大秦穆护、祆3000余人还俗。武宗灭佛沉重打击了寺院经济,增加了政府的纳税人口,扩大了国家的经济来源。在“废佛”的过程中,对其它外来的四教:祆教、摩尼教、景教和回教,也都采取了相应的废除手段。凡国中所有的大秦寺(景教),摩尼寺,一并撤毁;斥逐回纥教徒,多半道死;京城女摩尼七十人,无从栖身,统统自尽;景僧,祆僧二千余人,并放还俗。武宗灭佛的原因可能有多种。主要原因是当时佛教的势力非常强大,唐武宗在他的旨意中说,佛教寺院的规模比皇宫还要大,十分天下财,而佛有七八,寺院不纳税,对国家财务是一个重大损失。同时僧人过多亦会影响生产活动,造成田荒民饥等后果,影响国家稳定。另一可能是唐武宗本人更加信奉道教,因此打击佛教。由于毁佛成功,从而扩大了唐朝政府的税源,巩固了中央集权。

  后周世宗
  背景
  由于佛教寺院僧尼构成了国家财政上的负担,世宗下诏禁止私自出家;订立严苛的出家条件,并规定必须在国家公认的戒坛受戒,否则无效;不许创建寺院或兰若,违反的僧尼,课以严刑;未受敕额的寺院,一律废毁;民间的佛像、铜器,限五十日内交由官司铸钱,如果私藏五斤以上的,一律处死。总计,废毁寺院三万三百三十六所,大量的佛像及钟、磬等法器被铸成通钱,世称一宗法难。

  相传世宗下诏毁坏佛像时,镇州有一尊铜制观世音菩萨极为灵验,因此无人敢去毁损。世宗乃亲自前往该寺,用斧头砍毁菩萨胸部。在这几次灭佛事件中后周世宗灭佛,是最有影响的一次。其实五代十国时期,北方政权都前后采取过一些禁佛的措施,但其中周世宗灭佛则是比较大的一次。从现有的资料上记载,周世宗此次灭佛,并没有大量屠杀僧尼、焚毁佛经,而是带有一种整顿佛教的性质,还保留着很多寺院与僧尼。但由于整个中国佛教的发展,已经走向了勉强维持的阶段,经过这一个打击之后,就更显得萧条衰落了。在这一背景之下,三教之争,就更趋于缓和从,这之后,儒佛道三教之争,已不像过去那么尖锐,也不像过去那样明显,虽然还是有,但相对而言,规模都比较小。

  综述编辑
  据以上史书记载“三武一宗”这四次灭佛的主要原因,各帝王动机不一,情况各不相同,但如出一辙。无非是政治原因;思想文化领域的冲突;僧团道风方面的缺陷;僧俗之间的经济利益的矛盾方面等问题。宋代宗颐禅师为此做过检讨:“天生三武祸吾宗,释子回家塔寺空,应是昔年崇奉日,不能清检守真风。”古德云:“要想佛法兴,只有僧赞僧。”又《百丈清规》云:“道场以无事为兴旺”;佛陀曾经说过,我佛法非外道天魔能破,而僧人不守戒律,破坏僧团,不守清规,如“狮子身中虫,自食狮子肉”。

  东晋名僧道安大师说:“不依国主,法事难立”;太虚大师提倡的“仰止唯佛陀,完成在人格,人成即佛成,是名真现实”的人生佛教理念……也都是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提出的,四次废佛以后,在中国还保留着兴旺的佛教宗派——禅宗。禅宗历史上着名的百丈怀海禅师,制定了一套《百丈清规》。除僧人立守戒律外,还提倡“一日不做,一日不食”的理念,这和当时社会背景相契应,故禅宗在灭佛中影响不大。也是契合当时社会因缘的。

  古人云,“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而面对新时代的社会背景下,佛教如何与社会相适应,共建和谐呢?如何做到道场兴旺,海众安和呢?如何发挥佛教在新形势下的积极作用呢?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人是决定万物之本,只有固本求原,万物才能滋长,海众方能受福。所谓固本即是僧伽队伍的素质建设,是否符合适应当今社会的需要和要求,有没有起到引领社会、人心、和谐、净化的作用!寺院本是选佛场,是否有发挥其应有功能和作用,还是作为一种“文物”或“神庙”来供奉?尤其从四次灭佛中看出经济是灭佛的共因,当今社会经济繁荣,寺院香火、弘法亦“水涨船高”。但规范、如法、利用、管理好……,为社会和谐、佛教发展,不得不“三省”吾身。终归究底,保持佛教僧团的清净庄严是关键,发挥佛教社会价值是维护佛教兴盛的根本。

  在前两“武”之法难中,确实与儒学有涉,但这种关涉主要表现为政治,而不是宗教。魏太武帝是一位有雄才大略的君主,鉴于当时汉人即将鲜卑族视为“胡”或“戎”,而他欲一统天下,成为统治以具有高度文化传统为主的汉族组成的整个中国的皇帝,所以要推崇儒学和道教来标榜自己?他称佛教为“胡神”、“胡经”,以明自己非“胡”。其灭佛诏令中说由于“鬼道炽盛”,致使“政教不行,礼义大坏”;“王法废而不行”,而他自己“欲除伪定真,复羲农之治。”俨然是一个汉族之王道正统的形象。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他推尊儒学,并没有把儒学视为宗教,反而认为儒学必与鬼神和迷信相对立。太武帝于太平真君五年(公元444年)的诏令中说:“愚民无识,信惑妖邪,私养师巫;挟藏谶记、阴阳、图纬、方伎之书。又沙门之徒,假西戎虚诞,生致妖孳。非所以一齐政化,布淳德于天下也。”(《魏书·世祖纪》,同书《释老志》载为太平真君七年、即公元446年。)这里,“方伎”乃神仙道教之源;而“谶记、阴阳、图纬”不唯道教所有,也在两汉以来的儒学中兴风作浪。太武帝的灭佛不仅针对佛教,也把混进儒学的“妖邪”和其他蛊惑人心的“师巫”一并扫除,客观上起到使儒学纯正化的作用。

  北周武帝的排佛与魏太武帝的灭佛有相似之处。从历史看,周武帝也表示自己不在五胡之列,故无心敬佛。为了表现与汉文化的认同,他不但崇儒,本来也是偏袒道教的。但在建德三年(574)五月他所召集的佛道辩论会上,经道安、甄蛮、智炫等人的揭发,使周武帝认识到道教的教义虚妄和迷信方术,所以连道教一并罢黜?但他采取了比较温和的态度,没有杀人;对高僧量才任用,委以官职;鼓励继续探讨佛、道的哲理,这些皆表明对汉文化和儒学认识的深刻。北周武帝灭佛,同时也灭了道。这也是和当时北周武帝后来推行的一系列的改革政策有很大的关系。北魏末年,社会动荡。公元515年爆发过冀州沙门法庆聚众造反之事,其众多达5万以上,法庆自称“大乘”,鼓吹“新佛出世”,所至即毁寺、杀僧、焚经、烧像,故此对当时的僧俗地主统治阶级形成了极大的威胁。北魏镇压了“大乘起义”后不久,在公元523年,又爆发了规模更大的“六镇起义”,接着各处纷纷出现反魏起事,群雄并出。当时北方地区的僧、道阶层过于庞大。根据《魏书》称,正光(公元520-525年)以后,不少原属国家的编户民众,为避苛役重赋,相继投入空门;此外,其时社会政治动乱的加剧,亦令普通百姓寻求相对安全的宗教实体之庇护。以致全国的佛寺竟有3万之多,僧、尼数目则有200万之巨,这在当时北中国的人口比例上,达到了极高的程度,约占全国总人口数的16分之1。士这促使封建国家政权采取极端手段,以扩大经济来源来充实国力。

  唐武宗灭佛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在其次道、佛之争但与儒家无关。
  而五代周世宗灭佛则主要是经济原因促成的。周世宗即位后,继承后周建立者郭威的改革政策,在劫后余灰、民生凋弊的情况下,欲一统天下,采取了均定赋税,发展生产等措施增加财政收入。是时中国乏钱,他想到毁铜像铸钱的方法。周世宗谈到其灭佛的理由时说:“吾闻佛说以身为妄,而以利人为急。使其真身尚在,苟利于世,犹欲割截,况此铜像,岂有所惜哉。”既然佛可以舍身救人急难,为什么不舍铜像救天下呢?这种说法虽然有些强词夺理,但可以看出其主要原因在经济,而不是其他。事实上,周世宗也未敕禁绝佛教。佛教在五代的衰败,实为战乱所致。

  评价
  北周武帝灭佛运动确立了沙门必须尊重皇权的政治的原则,断绝了佛教寺院与平民政府分权抗议,发展成为政教合一政权的可能,确立了中国皇朝政教分离的传统,使中国在此后近一千年的时间里得以在国家制度上保持了相对于其他地区的优势。在周武帝废佛以后,部份僧侣混迹民间,或逃匿山林,另有部份僧人则南渡陈朝,因此促进南北朝佛教的交流。

  唐武宗灭佛,佛教寺院财产被剥夺,僧尼还俗,寺庙遭废,经籍散佚,佛教宗派因失去繁荣的客观条件,从此也由极盛而走向衰微了。但是大量僧尼还俗,寺庙土地与财富受过政府所有,客观上也减轻了人民供养僧尼的经济负担。

  魏太武与周武帝灭佛仅限于北方,南方佛法依然大炽。周世宗时也未统一天下,势力有所不及。但经历这些大规模的灭法运动,中国佛教的两大重要支派(南传佛教、西传佛教)受到严重打击,此后再也不复国教气象。中国佛教的大量文化遗产、艺术作品也在这些运动中毁灭。禅宗佛教因其特殊的教规(自耕自食),在这些运动中损失最小。此后迅速成为中国佛教的重要宗派,与此后随蒙古、满清入主中原而来的藏传佛教,隐然并驾齐驱。

  三武一宗的教难,虽然使得佛教几经摧残而致衰微不振,但佛教自东汉末年传入以后,思想已深植社会民心,因此,在遭受重重打击之后,却始终屹立不摇,并很快地复兴佛法。

  佛道争端
  首先是佛教外来宗教造成的种族冲突。佛教作为一种外来的宗教,自然就会引起华夷之辨十分严格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反感。南朝萧齐的顾欢就曾经撰文《夷夏论》谴责佛教说:“道则佛也,佛则道也。其圣则符,其迹则反。……是以端委搢绅,诸华之容;剪发旷衣,群夷之服。擎跽磬折,侯甸之恭;狐蹲狗踞,荒流之肃。棺殡椁葬,中夏之制;火焚水沈,西戎之俗。全形守礼,继善之教;毁貌易性,绝恶之学。……今以中夏之性,效西戎之法,既不全同,又不全异。”顾欢是南齐时代信奉道家的名士,他将佛道的争端上升到了夷夏之辨,华夷之防并不是偶然的,佛教在传入中国那一刻起就一直受到这样的责难。道教更是站在扞卫中国传统文化的地位上去攻击佛教。

  其次是佛道孰为上的争执。两晋南北朝时,佛道并盛,统治者往往出于自己的需要,对两教或有取舍,或调和并倡,这就使两派开始争夺宗教势力的主动权。这个时期,佛教被官方认可甚至大力提倡,南朝自东晋时期一直到宋齐梁陈各个朝代,帝王大多都非常崇信佛教,梁武帝更是对佛教推崇有加,甚至舍身入寺(事实上他入寺后大臣们都要凑钱把他“赎”出来,所以说为了钱更加恰当),佛教在南朝有了蓬勃的发展。北朝从后赵的石勒、石虎时代开始支持佛教,中间虽然经过魏太武帝灭佛,但此后佛教再度兴旺,更有甚者如魏孝明帝崇佛抑道,大大推进了北朝佛教的发展。因此,佛教在南北朝由于自身的日趋成熟和统治者的扶持,大大地扩展了势力,而此时道教刚刚从民间走向上层社会,刚刚向正统化转变,力量相对薄弱,但道教毕竟是本土的,传统的宗教,因此道教在这一方面就拥有相对的优势。两教就产生了“孰为上”的争执。

  由此可见,佛道争端,其实并不是两教的教义和宗教哲学的冲突,而是两种不同文化在融合中的冲突,是两种宗教间的利益的冲突。
  佛教初入中土,寺院由布施而得到的财产在当时为寺院集体所有,主要用于维持僧人的日常生活和佛事活动,后来随着寺院财产的不断私有化和富有僧人的出现,寺院地主经济才最终形成。寺院地主是封建地主阶级的一个组成部分,寺院地主经济是添加了佛的风韵的封建地主经济,但它的高速发展却给世俗社会的地主阶级增加了现实中的竞争机制,也给国家经济造成了一定的伤害。而封建国家又是由世俗地主们建立和把持的,经济利益关乎根本,所以当佛教势力严重威胁其根本利益时,作为世俗地主的总代表--皇帝,为维护自己的根本利益不得不对佛教痛下杀手锏。

  首先,佛教寺院大兴土木,浪费了大量的社会财富。统治者信奉佛教提倡佛教的主要原因是:佛教和僧众可以帮助他们麻痹人民,佛教不但可以“敷居导俗”,而且其“济益之功,冥及存没,神踨遗轨,信可依凭”。可以说,统治阶级对寺院的布施,实际上是支付宗教为其统治服务的报酬。参与布施者,上至皇帝,下至王公贵族,构成了寺院经济急剧膨胀的输血队伍。

  其次,寺院地主占有大量土地,严重影响了国家土地政策的实施。寺院经济主要以田产为主,而寺院一般靠施舍和兼并与掠夺两种手段来获得土地。无论国家还是王公贵族兴造寺院,一般都随之施舍一些土地。比如唐高祖时,少林寺因助唐平王世充而被赐田40顷。除皇帝外,大量的王公贵戚也争营佛寺。另外,自南北朝以来,由于社会动荡和王朝更迭频繁,阶级矛盾尖锐,为寻求精神寄托,士族地主和普通民众也将田产大量施舍给佛教寺院,使寺院田产大增。寺院除靠施舍获得土地外,还大肆兼并和掠夺土地。

  第三,佛教寺院经济的发展严重影响了政府的税役。寺院经济的突出特点即寺院在占有大量土地的同时,还拥有大量的依附人口。人民之所以愿意投身佛教寺院,主要是因为寺院有免役调租税的特权。僧尼不但“寸绢不输官府,升米不进公仓”,而且“家休大小之调,门停强弱之丁,入出随心,往返自在”。

  除上述危害之外,寺院经济的发展还使寺院内部阶级矛盾尖锐,甚至诱发起义,威胁封建统治,这也可能是封建政权灭佛的一个重要原因。佛教中,佛法平等,但实际上,佛寺中等级十分森严。在僧侣中,寺主和各种神职人员构成了统治阶层,而下层僧侣及依附于寺院的人口则构成了被统治阶层,这两个极不同的阶层,体现了寺院经济的剥削与被剥削、压迫与被压迫的阶级对抗关系。原先,寺院可作为救济场所,然而,后来寺院的救济事业渐渐变成了高利贷剥削。

  寺院依附民所受的剥削压榨,比起世俗界农民所受的并不轻。寺院剥削的主要方式是租佃制。比如北朝时,封建政府将罪犯和官奴给予寺院的仆役——佛图户,除“供诸寺扫洒”外,还要“岁兼营田输粟”。又如北魏的僧祗户,他们每年需向僧曹输谷六十斛,其被剥削率最低也该是见税十五。身受沉重经济剥削的同时,他们又被套上了一条神权枷锁,这样双重的重负使他们的处境比俗界农民更凄惨。因此,残酷的压迫剥削,也就激起了僧众的反抗。僧尼有免役调租税特权,寺院的依附民也不向国家纳租税出调役,这已播下官方和寺院间矛盾的种子。当僧众人数少,依附人口不多,僧众又能劝人为善,服从统治时,这矛盾还不突出。等到僧众人数多,严重影响官方税收,僧众又在民间不是起劝化的作用,而是煽动人民反抗,甚至领导人民暴动时,政府和寺院间的矛盾就突出了。限制壮年劳动者出家,强制僧尼还俗,严厉取缔佛教寺院的“灭佛”也就出现了。如上所述,佛教增多一个僧徒,即朝廷损失一个丁男的赋役,凡是多少有一些政治头脑的帝王和一般士大夫,总要感到佛教是侵夺人口的无底巨壑。还有一种威胁,即佛教从思想上俘虏中国人作佛奴:生活、礼仪、思想完全被天竺佛徒同化。寺院有其法律(僧律),有其武装(僧兵),不受国家律令的约束,一个寺院等于一个独立或半独立的佛国。佛国愈多,对当时政治统一的威胁就愈大,所以说,朝廷废佛是有理由的。朝廷灭佛实际上是封建世俗地主与寺院地主之间矛盾激化的反映,但从侧面也反映了儒佛道三教之间的激烈斗争。

  三教的冲突以儒道联合反佛为主流,儒道之间的冲突较为缓和。因为儒道同为中土文化,二者之间有共同的文化基础和民族土壤,分别以“自强不息”和“无为而治”相辅相成,相互间没有大的文化隔膜。而佛教则不然,它是印度宗教文化的移植,属一种异质文化,儒道两派从民族心理上都难以容纳佛教。另外,佛教通过魏晋南北朝和隋唐时的广泛传播与发展,给儒道形成了无形的压力。儒道若要抬高自身的地位,必须首先以压倒佛教、打击佛教势力为前提。首先我们来看儒佛冲突。

  从思想文化方面看,佛教是外来宗教,同中国以儒家为主的传统文化思想有若干背离之处。从总的说来,儒学是处世治国之学,佛教是出世离俗之教,二者是对立的。儒家重视人生的现实,重视社会组织和人际关系,故而要求从个人本身开始,做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是积极入世的思想。而佛教则认为人生是痛苦,社会是苦海,要求人们出家,脱离现实,以达成佛的目的,这是消极的出世思想。而佛教主张的弃世出家,实际就是抛君弃亲,与儒家忠孝之道完全背离。所以儒佛双方在意识形态上存在着根本的矛盾,特别是对父母的关系上有极大的距离。儒家认为孝是“至德要道,百行之首”,佛教却别有说法,认为禽兽虫蚁可能是自己的七世父母,今世的父母,可能来世是自己的子孙,这样的怪谬思想,儒家和受儒学影响的人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儒家思想自汉武帝确立为正统思想后,就逐渐渗透到社会的各个方面,社会的道德规范和人们的行为准则,均受儒家思想影响。加之魏晋及以后的封建统治者仍以儒学为治国之本,故佛教在中国的生根发展,首先遇到的阻力就是传统的儒家思想文化。由于儒家礼教向来是统治阶级维持政权的基本工具,帝王治国的礼法刑政总得依据儒家,朝廷官吏也多半算是儒家中人,因此正是有了这样两种强大的力量支持,才使得儒家反佛的力量十分庞大。

  北魏的统治者致力于启用儒士,在安邦治国思想上,以儒学为根据。太武帝提倡儒学,要求王公以下百官,其子弟都要到太学学习儒经。北周武帝时,曾招集群臣亲讲《礼记》。公元573年,周武帝“辨释三教先后,以儒教为先,道教为次,佛教为后”。唐初以政府的名义颁定五经正本,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巩固,使儒学在三教对峙中处于有利的地位。唐高祖时把儒学当作经世治国之道,广置国子、太学生员,以培育“儒臣”。唐武宗也认为:“以武定祸乱,以文理华夏,执此二柄,足以经邦。”所谓“以文理华夏”,也就是以儒家思想治国。除“三武”反佛外,社会上许多儒学之士也加入到反佛的队伍中来。他们从治国安民,维护纲常名教出发,主张整顿佛教,限制佛教。比如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太史令傅奕站在传统的儒家立场上,指责佛教“剥削民财,割截国贮”、“军民逃役,剃发隐中,不事二亲,专行十恶”,建议唐政府采取措施,“令逃课之党,普乐输租;避役之曹,恒忻效力”。

  佛教在中国生根发展遇到的第二种阻力就是道教。道教是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虽然佛道二教有相近的一面,如佛教的息欲出俗与道教的清心寡欲相近,但二者也有矛盾的一面,如佛教的生死轮回说与道教的长生成仙说相对立。为了争夺宗教的传播阵地,佛道二教的矛盾是很难调和的。而道教之所以能迅猛发展可以说与统治者为了抑制佛教的发展而扶植道教不无关系。由于佛教的兴盛对封建统治不利,所以必须借助道教来削弱佛教的势力,于是道教迅速发展。而道教反佛正是通过皇帝崇道抑佛和道士排佛来进行的。皇帝何以崇道?希冀长生和祈福禳祸可能是重要原因。因为道教具有追求长生不死,得道成仙并辅以祈福禳祸的功能,而正是这一点,既适应了统治者麻醉人民的需要,又迎合了统治者奢求长命富贵的欲望,所以许多帝王才大力扶植道教。

  魏太武帝时,有道士寇谦之明确提出道教应辅佐北方太平真君统治中原人民。魏初宠臣司徒崔浩,“奉谦之道,尤不信佛”。太武帝“及得寇谦之道,帝以清净无为,有仙化之证,遂信行其术”,“于是崇奉天师,显扬新法,宣布天下,道业大行”。而崔浩常在太武帝面前非毁佛教,谓其“虚诞,为世费害”,故太武帝对佛教已有不满。而盖吴反魏时佛教私藏兵器,使太武帝感觉到佛教势力对自己政权的威胁,遂下决心灭佛。

  北周武帝的灭佛之举,与受到身边道士张宾和卫元嵩两人的影响有关。卫元嵩原籍成都,幼年出家为僧,后入关中,在长安结识一些北周的达官贵人。早在天和二年(公元567年)就向周武帝建议“省寺减僧”。周武帝在屡辨三教后,最终确定以儒教为先,道教次之,佛教为后。在建德三年(574年)的僧道廷辩中,道士张宾被沙门释智炫辩败后,周武帝甚至亲自出马,与沙门斗嘴。虽然接着便是并废佛道,但不久即恢复了道观,道教依然受宠。

  道教与李唐王朝有着特殊的关系,唐代皇帝为了提高其门第出身,便宣称自己是道教太上老君李耳的后代,借以把他们的统治说成是“奉天承运”。唐高祖对道教倍加推崇,并正式宣布:道一,儒二,佛三,从而确立了道教在唐朝的特殊地位。唐武宗曾“召道士赵归真等八十一人入禁中修金箓道场,帝幸三殿,于九天坛亲受法箓”。而唐武宗利用赵归真等道士主要是道教长生不死的骗术对他产生的诱惑作用。《旧唐书·武宗纪》载:“归真自以涉物论,遂举罗浮道士邓元起有长年之术,帝遣中使迎之,由是与衡山道士刘玄靖及归真胶固,排毁释氏,而拆寺请行焉。”由于武宗迷信道教,所以,当赵归真等在武宗面前“排毁释氏”时,“帝颇信之”。加之宰相李德裕等人的赞同,朝廷从会昌四年(884年)起,便开始毁佛。次年,赵归真又请求与佛教徒论,在武宗的支持下,参加辩论的佛教徒因奋力抗争被驱逐回乡,佛教惨遭痛击。

  所以,正是因为佛教有很大的势力,并占有大量的土地和劳动力,尤其是它的经济力量的恶性膨胀日益造成了对政府的威胁和民生的残害;它的自成体系,不敬王者触犯了至高无上的君权;它的不拜父母、剃发染顶又违逆了儒家伦理观念;而佛道两教为争夺宗教主导地位的矛盾又无法调和,才使得社会上反佛有三种强大的力量:一是朝廷与佛教发生利害冲突,因而用政治手段废佛;二是儒家礼教排斥异端;三是道教与佛教争夺宗教上的统治地位。佛教以一敌三,势单力孤。

  措施基本相似
  灭佛时,“三武”无一例外地动用了国家的行政手段,采用暴力措施禁佛、毁佛。“三武”均连下诏书,强行灭佛,虽然各自在灭佛的程度上有所差异,但其采取的措施却是相似的。

  为了能有效地控制足够的人民群众以从事兵役、徭役和缴纳租调,而佛教僧众又有免役免租调之特权,因此在僧众的数量上必须加以控制,故“三武”均下诏强令大批僧尼还俗。北魏末,僧尼有二百万左右,而北齐、北周僧尼总数三百万左右,占当时北方总人口的十分之一,以至出现了“佛法诡诳,避役者以为林薮”的现象。魏太武帝于太延四年(438年)三月命50岁以下的沙门还俗。北周武帝也于建德三年(574年)下诏“罢沙门、道士,并令还民”。《广弘明集》卷十曾载,灭齐后,他又使“五众释民减三百万,皆复军民,还归编户”。唐武宗令僧尼还俗历时较长。他于会昌二年(842年)十月下敕,要求天下所有僧尼解烧练、咒术、禁气,背军身上杖痕鸟文,杂工巧,曾犯淫、养妻、不修戒行者,并勒还俗。若僧尼有钱谷田地,应收纳入官。如惜钱财,情愿还俗,亦勒还俗,充入两税徭役。会昌四年(844年)七月,武宗敕令没有敕额寺院之一切僧尼全部勒令还俗。会昌五年(845年),自四月一日起,令年四十以下僧尼禁勒还俗,递归本贯。每日三百僧还俗,十五日方讫。自十六日起,令僧尼五十以下还俗。至五月十日方尽。十一日起,无牒者还俗,最后有牒者亦须还俗。五月终,长安僧尼尽。但“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受此牵连,那些流布于波斯、中亚一带,又传入华夏,在唐朝颇受统治者礼遇的外来的宗教如袄教、景教和摩尼教等,也同遭禁止,这些中土传习的外来宗教也共有僧侣二千余人被勒令还俗。武宗废佛,前后共“还俗僧尼二十六万五百人,收充两税户”,还“收奴婢为两税户十五万人”。

  然而,僧尼还俗还不足以泄皇帝心中对佛教之恶,他们甚至向僧众们举起了屠刀。魏太武帝的措施是最为残暴的,他采用“沙门无少长,悉坑之”的方法来打击佛教徒。幸运的是虔信佛教的太子拓跋晃时为留守平城的监国,他利用秉政之机,有意缓宣太武帝的灭佛诏书,使远近各地的僧侣得到消息后亡匿免死。但这只能是平城地区僧侣的幸运,其他地区的僧侣却在劫难逃。《南齐书》卷五十七《魏虏传》记载:“初,佛狸讨羯胡于长安,杀道人且尽。”《高僧传》卷十《昙始传》也载:“以伪太平七年,遂毁灭佛法,分遣军兵,烧掠寺舍,统内僧尼悉令罢道,其有窜逸者,皆遣人追捕,得必枭斩。一境之内,无复沙门。”北魏太武帝甚至连为僧尼提供避难之所的俗人也不放过。据《魏书·世祖纪》称:“自王公以下至于庶人,有私养沙门……在其家者,皆遣诣官曹,不得容匿。限今年二月十五日,过期不出,师巫、沙门身死,主人门诛。”唐武宗也下令,如有僧尼不伏还俗者,科违敕罪,当时决杀。会昌三年(843年)四月中旬,武宗令杀天下摹尼师,将剃发及着袈裟作沙门形杀之。由此可见,措施是严厉的,手段是残暴的。但太武帝却以灭佛是“除伪定真,复羲农之治”,乃“有非常之人,然后能行非常之事”而津津乐道。

  佛教寺院和佛像是佛教的物质载体,大量的佛经则是佛教的精神载体,而佛教崇建寺塔,“倾竭珍财,徒为引废”,所以为了从物质和精神上同时打击佛教,“三武”在强令僧尼还俗的同时,都大肆拆毁寺院,焚毁经像。北魏太武帝灭佛,要求“有司宣告征镇诸军、刺史,诸有佛图形象及佛经,尽皆击破焚烧”,以致“土木宫塔,声教所及,莫不毕毁矣”。北周武帝并废佛道,“经像悉毁”,灭齐后,他又“融刲佛像,焚烧经教”。对寺观他没有采取拆毁的极端措施,而是采取了“寺观塔庙,赐给王公”的措施,但同样达到了灭佛之效果。唐武宗在会昌四年(844年)七月,敕令毁拆天下凡房屋不满两百间,没有敕额的一切寺院、兰若、佛堂等。会昌五年(845年),又下诏所有非保留的寺院一概限期拆除。武宗前后共拆寺四千六百余所,拆招提、兰若四万余所。而对佛像却另有处置,寺院的铜像、磬、钟统统销毁,用于铸币。所有铁像,交给本州,铸做农器。金、银、鍮石等像,销付度支。甚至衣冠士庶之家所有的金、银、铜、铁像,敕出后限于一月之内,一律缴官。如有违反,由盐铁使依禁铜法处分。而与此同时,佛教经典的散失也是非常严重的,尤其是天台宗和华严宗的着作,有些中土已经失传,只能从新罗、日本转抄过来。据《佛祖统记》卷二十四载,唐宣宗八年,潭州岳麓寺僧往太原求大藏经事,中云河东节度巡官为之记,言潭州僧因天下经典武宗严旨毁灭几尽,乃往太原求藏经五千四十八卷以归。此亦可见会昌毁法之严厉。

  “三武灭佛”的根本原因是佛教寺院经济的膨胀和封建世俗地主经济产生了尖锐的矛盾,而“凡厥良沃,悉为僧有”的现象已遭皇帝所忌,所以“三武”对寺院财产的处理上都采取了没收的政策。虽然史料中没有关于魏太武帝对寺产处理的明文记载,但从“沙门无少长,悉坑之”的严厉措施和“土木宫塔,声教所及,莫不毕毁”的灭佛结果看,寺产也逃脱不了被“灭”之列,不被焚毁,即被没收,因为封建政府对过分膨胀的寺院财富早已觊觎很久,夺其资财也在所难免。而北周武帝则措施独特,不是单纯地收归国有,而是先通过“三宝福财,簿录入官”,然后把“三宝财富,散给臣下”,最终将寺产“登即赏赐,分散荡尽”。唐武宗对寺产则大张旗鼓地没收充公。他于会昌二年(842年),令僧尼中的犯罪者和违戒者还俗时就开始没收了其钱谷田地,充入两税徭役。会昌五年(845年)又下诏,要求被拆寺院的财产,一律没收充公。这次大规模灭佛使唐政府“收膏腴上田数千万顷”,佛教资财,没收殆尽。

  从总体上看,“三武灭佛”的措施是严厉的,尽管“三武”各自采取的措施严厉程度有所不同。北魏太武帝和唐武宗为灭佛不惜动用国家刑律,而北周武帝则主张会通三教,措施稍有和缓,但都使佛教蒙受了巨大损失。

  结果大同小异
  从“三武灭佛”的结果看,“灭佛”确实有利于发展生产和增强国家的财政军事实力。大量僧尼还俗,并被编入民籍,不仅为社会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从而利于发展生产,而且为封建国家的税收提供了不竭之源,而国家的征兵之源也得以保障。同时,大量的寺院财产被没收充公,给国家提供了不少资财,这就增强了国家的的财政军事实力。所以才有拓跋焘命50岁以下的沙门还俗,北周武帝“罢沙门、道士,并令还民”。周灭齐后,他又尽废齐境佛教,《广弘明集》卷十言,武帝使“五众释民减三百万,皆复军民还归编户”。唐武宗废佛,还俗僧尼二十六万五百人,收充两税户;收膏腴上田数千万顷,收奴婢为两税户十五万人。而唐武宗还将废寺的铜像、磬、钟,统统销毁,用于铸币。所有铁像,铸做农器,金、银、鍮石等像,销付度支。可以说,毁佛毁得其所了。还是北周武帝用一句话道出了灭佛的好处:“自废以来,民役稍希,租调年增,兵师日盛,东平齐国,西定妖戎,国安华乐,岂非有益?”因为废佛,僧众还俗,出租调服徭役的人增多了,才能民役稍希,租调年增,兵师日盛。

  “灭佛”在给社会和国家带来好处的同时,却使佛教事业惨遭重创。魏太武帝灭佛,将“佛图形象及胡经,尽皆击破焚烧,沙门无少长悉坑之。”后来虽消息泄露,沙门逃匿,佛经秘藏,但“土木宫塔,声教所及,莫不毕毁矣”。北周武帝废佛道,“经像悉毁,罢沙门、道士,并令还民。并禁诸淫祀,礼典所不载者,尽除之”。北周武帝灭齐后,继续推行灭佛政策。《历代三宝记》卷十一曾载:“毁破前代关山西东数百年来官私所造一切佛塔,扫地悉尽。融刮圣容,焚烧经典。八州寺庙出四十千尽赐王公,充为第宅。三方释子减三百万,皆复军民,还归编户。”周武法难为期虽短,但北方寺像扫地悉尽的结果,使僧徒流离颠沛,困难莫可名状。他们或以身殉法,或隐迹尘俗,或遁匿山林,或逃匿海隅,或入通道观。而从唐武宗对金属佛像、法器的处理以及拆毁寺院,没收寺院财产等措施来看,佛教遭受打击可谓惨重。总之,灭佛给佛教以沉重打击,在削弱佛教势力和影响等方面意义巨大。由于寺院经济被剥夺,僧尼被迫还俗,寺庙被毁,经籍散佚,佛像被销,致使佛教失去了繁荣的必备条件,中国佛教于当时就不得不暂衰下去。

  然而,历史好象与毁佛的武皇帝们开了个莫大的玩笑,“三武”死后,佛教便迅速复兴起来。北魏太武帝后,文成帝复兴佛教,认为太武毁佛是“有司失旨”。其恢复的措施是:“制诸州郡县,于众居之所,各听建佛图一区,任其财用,不制会限。其好乐道法,欲为沙门,不问长幼,出于良家,性行素笃,无诸嫌秽,乡里所明者,听其出家。” 北周武帝灭佛禁道后,周宣帝即位,很快就“初复佛像及天尊像”。后外戚杨坚掌权,“复行佛、道二教,旧沙门、道士精诚自守者,简令入道”,自此佛教正式恢复。唐武宗死后,宣宗即位,大中元年(公元847年)下诏:“会昌季年,并省寺宇。虽云异方之教,无损致理之源,中国之人,久行其道,厘改过当,事体未弘。其灵山胜境,天下州府,应会昌五年四月所废寺宇,有宿旧名僧,复能修创,一任主持,所司不得禁止。”朝廷反佛的力量,表面上打击力很重,但接着便是佛教的迅速恢复和更大的发展,原因何在?这不得不令人深思。笔者认为其根本原因是佛教兴盛的社会基础,即阶级压迫并没有什么改变。由于沙门享有免除政府赋役的特权,寺院就像一个没有剥削和压迫的乐土,对下层劳动人民当然有着极大的吸引力。

  佛教之所以迅速再兴,还在于统治者的扶植。作为一种精神力量,佛教也往往有助于最高统治者巩固自己的地位。对此列宁曾说:“所有一切压迫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都需要有两种社会职能:一种是刽子手的职能,另一种是牧师的职能。刽子手镇压被压迫者的反抗和暴动,牧师安慰被压迫者……”君王扶植佛教原因在于利用佛教,他们看准的正是僧侣阶层不可低估的“牧师职能”。皇帝用暴力“禁人为恶”,防止人民犯上;僧侣帮其“度人为善”,让人民自觉地放弃暴力,冀存来世。封建统治阶级利用宗教的目的,即在于此。所以上层人士信佛可以附庸风雅,穷苦平民信佛可以立即得到实惠的同时,佛教教义又使其精神得到慰藉,民众信佛何乐而不为?

  另外,儒道的说教远不如佛教的吸引力大,可能也是佛教得以迅速发展的一个原因。儒学让穷苦平民循规蹈矩,对来世也不抱什么希望,佛教虽然是外来宗教,但其教义的理论深度远远超过中国土生土长的道教,故而能够取得上层社会人士的信仰。从另一方面说,佛教却能解开儒教所造成的精神枷锁,让穷苦平民精神上获得解脱,对来世充满美好希望。教义的某些内容颇能为广大群众所接受。例如,因果报应,轮回转世说,可使受苦受难的人们寄希望于来世。只要信佛,一切罪过,甚至死罪,也可幸免。这些方面,道教都相形见绌。另如,人都不免一死,佛教就从不说只要信佛便可不死,只而说信佛死了有个好去处,反正是否真有死无对证;而道教却公然扬言修成神仙可以不死,可以白日飞升,到天上或海上仙山去永远享乐,这种奇迹当然无从实现,于是宣传不免破产。这就决定在争取广大群众方面道教也不如佛教。

  所以从佛教发展史的角度来看,打击、抑制任何一门宗教仅仅靠消灭信徒的肉体是不能奏效的,重要的是如何改变信徒的信仰。而问题的关键是“三武”都不能深刻剖析佛教泛滥的根源,把佛教泛滥的根源仅仅归因于佛教本身,而没有意识到由于封建专制统治所造成的劳动人民赋役负担过重从而皈依佛门这一重要因素。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封建统治者的灭佛并不是要从根本上否定佛教,而仅仅只是一种以强硬面目出现的对佛教发展的控制。一旦佛教发展速度减缓,重新纳入封建统治能够实施有效控制范围之内时,便又重新抬出佛教,用来助王政之禁律,益仁智之善性,作为封建统治的精神工具之一。对此,吕思勉先生曾有论述:“佛狸废佛,别有用心;周武则特欲除宗教之弊,而非欲去教化之实。唐武宗,世皆言其废佛,实亦仅限制而已。限制则去其流弊之谓也。知宗教之不可无,而特欲去其流弊,可不谓之合于理乎?武宗之废佛固不久即复。然┅┅经此一番矫正,宗教之流弊遂渐祛,于物力少所耗费,而弊之中于人心者,亦日澹矣。”因此,在“三武灭佛”时,佛教一度受到抑制,但并未消失,“三武”一死,佛教依旧普遍发展。

总结:封建社会民众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不得不投机取巧躲在佛门之下,可真真是坑害了那些真和尚便宜了那些假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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