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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論珞巴族居住習俗的變遷史

欄目: 風土人情 / 發佈於: / 人氣:8.57K

珞巴族,中國少數民族之一,目前主要分佈於在西藏東起察隅,西至門隅之間的珞渝地區,是一個典型的農業民族和狩獵民族。因此,相較於漢民族的居住習慣,珞巴人在居住方面的要求顯得更加傳統和符合本民族的生活習慣。


  珞巴族傳統居住習俗是與珞巴族氏族制度和家長制家庭結構相聯繫的,並與珞巴族的宗教信仰密切相關。珞巴族傳統居住習俗主要體現在居室建築、居室裝飾、起居禮儀與禁忌等方面。珞巴族傳統的長屋(房)、男女公房、幹欄式建築、地居式住宅以及裝飾習俗,有着鮮明的民族與地域特色。今天,隨着珞巴族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變遷,其居住習俗正發生着深刻的變化。

詳論珞巴族居住習俗的變遷史

一、神話傳説與珞巴族早期居住習俗
  人類居住習俗的形成經歷了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在人類發展的早期階段,為了躲避風雨、抵禦寒冷和野獸的傷害,先民們以山洞或大樹作為棲息的場所,即所謂“穴處巢居”。珞巴族的神話傳説,為我們追尋和探究其古老的居住方式提供了線索。
  珞巴族民榮部落流傳着一篇名為《麥冬海依》的神話,主要講述麥冬海依母子婚配的過程。神話中講道,當麥冬海依同兒子成婚後,倆人都感到很害羞,“從此再也不肯走出森林,只好像猴子那樣生活在森林裏”。這篇神話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類早期樹居的歷史。
  墨脱東部地區的珞巴族在《浪錯湖的來歷》的神話中講道,在東布村西面的高山上,有一個大巖洞,很早以前,珞巴人就住在這個巖洞裏。後來,人們為了見識洞外的風光,才從洞中走了出來。達額木部落的傳説也講,他們的祖先是從宮堆頗章的山洞裏出來的。這些神話傳説,或多或少反映了珞巴族遠古祖先住山洞的歷史。而在珞巴族的現實生活中仍能找到穴處巢居的蹤跡。據調查,20世紀60年代,在珞巴族個別部落中,仍有部分人住于山洞或搭架樹巢而居。
  “風籬”是人類早期建造的簡易地居式住宅。這種古老的居住形式,在珞巴族蘇龍部落中還較完整地保留着。蘇龍部落是珞巴族社會中發展較為緩慢的一個部落,直到20世紀60年代,尚不知耕種稼穡,以採集和狩獵為生。他們的地居式住宅叫“糾塔”。“糾”意為房,“塔”是坐之意。其他部落人稱之為“阿博”,意思是“不像房子的草棚”。“糾塔”是一面坡的竹木結構的住所,比人略高。搭建時,在靠近較陡的山坡坎豎兩至三根帶叉的木柱,然後斜放兩根木樑,樑的一端搭在坡坎上,另一端架在木叉上,在兩根木樑之間架上數根竹棍木條,上蓋樹葉茅草作頂,在其餘三週搭棚和捆綁樹枝、樹葉和竹棍等作牆,在其中的一面牆體上留一供人進出的小門,在室內正中安放三塊灶石作火塘。這種簡陋的住房,很適合蘇龍人居無定所的採集和狩獵生活。當他們把住地附近的“達謝”、“達薺”等野生植物採集完,狩獵又無大的收穫時,一家人便帶着簡單的炊具等物到其他地方另行搭建“糾塔”。蘇龍人的這種古老的居住形式,像一塊活化石,對研究人類民居建築的發展與演變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二、房屋的類別與特點
  珞巴族的住宅建築與珞巴族的氏族制度、家庭結構和鬼靈信仰密切相關,是珞巴族家庭形態和宗教觀念的一個重要表現。
  珞瑜地區多雨潮濕,珞巴族的住宅一般建在河溪兩岸的半山坡上,既可以減輕潮濕和積水,又可避免山洪暴發的威脅。珞巴族住宅門的方向一般面向山坡,房屋不留窗户,據説是怕“惡鬼”進入,但留有若干小洞,作為射箭孔和傳遞信息用。
  珞巴族傳統的住宅建築結構形式有兩類:一類是適應整個家庭居住的或作為公房的“一”字形長屋;一類是供個體小家庭居住的獨立的小棟房。

1、家長制家庭建築佈局
  20世紀60年代以前的珞巴族社會,還是以父系家長制家庭為基本單位的氏族部落社會。家庭中以男性家長為中心,大小事務都由家長決定,男性家長在家庭和家族中擁有絕對的權威。供家族和家長制家庭居住的長屋,各部落方言有不同稱呼。長屋呈“一”字形排列,有數間或數十間不等,長的可達幾十米。一般長屋內住着同一家庭的若干小家庭,每一小家庭佔一居室,自立火塘。有的部落一個家族住在一幢長屋裏。
  崩尼部落家長制家庭長屋叫“南塔”,是一種竹木結構的幹欄式樓居建築,分三層。第一層稱為“那貢”,作堆放柴火和圈養豬、牛之用;第二層住人,叫“郭基”;第三層即頂棚,供存放工具雜物。“南塔”的修建是先在地面豎立數十根圓木立柱作底架,在1.5-2米高處架放若干根橫樑和擺放木條,用藤繩捆牢,上鋪竹片和竹蓆等,搭建成一個長方形平台,這便是供人居住的樓層。頂棚的搭建也是架橫樑和用竹木鋪設地板。屋頂呈“人”字形,上蓋“達熱”藤葉、芭蕉葉或稻草等物,用竹蔑或藤繩捆紮。一、三層無牆體,一層用竹木捆紮成棚欄,以便圈關豬、牛。二層的牆體是用在兩層竹蔑中間夾芭蕉葉編成的大竹蓆,在房體四周圍一圈(留出門的位置),用藤條捆紮於木柱上。二層的入門處另用圓木或粗竹搭建陽台,通過陽台才能進入室內。
  長屋內根據家庭人口的多少分隔成若干間,供家庭成員居住。每間房均是一個獨立的生活單位。牆壁用竹片或木板相隔,只隔五分之四,各間房子之間可以相通。每間房均設有火塘。火塘在屋子的中央,其搭建是在屋中央留一個四方孔,孔內用藤條吊一隻木板製作的箱盒,箱內糊泥,其上架放三塊灶石即成。在每間房前的牆上開有一小門,牆外捆紮橫木條作雞舍。房間的後牆也開一小門,牆外搭建一個小倉庫,稱作“埃令”,盛放各自的糧食和衣物等。糧倉則集體蓋在遠離住房的村邊,以免發生火災時燒燬。
  整棟長屋與外界的通道是陽台旁立的一根刻階的獨木梯。人們經獨木梯上下。長屋居室的分配是這樣的:人們經陽台進入房子的走廊,緊靠陽台的第一間房由男性家長居住,第二間是客房,其餘由每個妻子及其所生子女各佔一間,按結婚先後排列。妻子多,房間也多。各個妻子及其所生子女構成一個生活單位。最後一間是家奴的集體居室,如有男女家奴,則另增一間,以便按性別居住。
  每個房間以火塘為中心分四個不同的位置:進門方向的右邊稱“巴布”,是男主人坐卧的位置;“巴布”的右下方正對門的一側叫“弱登”,平常為女主人坐卧的位置,客人來時也在此入坐;進門方向的左邊稱“物素”,一般家庭成員坐卧的位置;靠近門面背靠門處稱“過達”,一般是家奴的座位。博嘎爾部落座位名稱與此不同,但性質大致相同。
  珞巴族的另一類長屋是供未婚青少年集體夜宿的公房,不同的部落有不同的稱謂,如達額木人稱“邦哥”,民榮人稱“德雷”,巴達姆人叫“莫休普”。
  莫休普是巴達姆男性青少年集體夜宿的公房。它建在村寨的中心,可以觀察和守衞通往村內的各條道路。莫休普也是幹欄式建築,由村人集體修建。巴達姆等部落在一個大的村寨內,按氏族或家族劃分居住區,同一居住區的單身小夥子住進莫休普,共用一個火塘。在一棟莫休普長屋內,設有很多火塘,火塘數與村內住區數相同。火塘之間一般無隔牆,偶有隔牆,其隔板也砍得十分粗糙。每個火塘都有一個出入口,另有一個平台或一個棚架,用以安放東西。火塘上方吊一個架子,上面擺放着集體行已不復存在。今天人們居住的房屋均為供一夫一妻家庭居住的棟房。這是洛巴族居住習俗發生的最為深刻的變化。
  由於洛巴族長期生活在喜馬拉雅東南部深山峽谷中,受自然條件和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的制約,洛巴族羣眾生活水平很低。建造一幢房屋對於一户普通人家來説並非易事,需要長期準備甚至傾其畢生努力才能籌備到建房所需的財物,因而洛巴族以往的房屋建築大都低矮簡陋。西藏和平解放後,在黨和政府的關懷和藏族人民的幫助下,為了解決洛巴族住房難的問題,政府撥專款幫助洛巴族羣眾蓋新房,在有條件的地方統一規劃,集中為洛巴族蓋“新村”01985年,國家民委和西藏自治區民委投入46萬元,在米林縣修建了洛巴新村。新村房屋高大寬敞,設施較為齊備,從根本上解決了當地洛巴族住房難的問題,極大地改善了洛巴族羣眾的居住條件。近年來,隨着經濟的發展,洛巴族羣眾收入有了較大提高。其中,米林南伊地區經濟發展尤為迅速,2000年人均純收入達2195元。許多人家蓋了新房。現在人們建房時除用傳統竹木建材外,還使用鋼筋、水泥、玻璃等現代建材。洛巴人修房建屋用芭蕉葉苫蓋作頂早已成為歷史。居住條件的顯着改善,是洛巴族居住變化的一個重要方面。
  洛巴族傳統的居室陳設及日用物品極為簡單,如今則大為豐富。在日用器皿方面,過去炊具多是陶鍋或銅鍋,現在陶鍋早已淘汰,銅鍋雖有保留,但功能已經改變,較少作為炊具而主要用作飾品。現在炊具主要是各種型號的鋁鍋、鐵鍋和高壓鍋,有的已經使用電飯鍋等現代炊具。塑料、玻璃、不鏽鋼等製品已成為家庭的必備之物。過去人們缺乏卧具,夜晚全家人圍繞火塘就衣席地而眠。如今人們早已習慣用牀和被褥。以往居室內做飯取暖均為三角灶石壘搭的火塘,現在家家户户都是鐵製或壘搭的有煙道的火灶,一些人家已經使用液化氣灶具。獵時捕獲的動物頭蓋骨和牙齒等。男子從10歲起就開始居住在莫休普。他們白天在自己的家庭中吃飯、勞作,每天吃完晚飯後,村內各居住區的青少年就陸續來到莫休普,睡在自己的火塘邊,由年齡小的負責生火,用的柴火是由使用同一火塘的全體成員集體採伐的。每個火塘都由一個年紀稍大、有威信的男子負責,以維護火塘區內的秩序,他有權懲罰那些違紀的人。各個火塘還自行安排狩獵,由經驗豐富的老獵手進行指導,以培訓缺乏狩獵技藝和經驗的年輕人。他們在莫休普要居住到自己娶了妻子並有自己獨立的新居時為止。
  莫休普不僅是未婚青少年男子夜宿的場所,村內無妻子的男子、老弱男性成員和外來的男子均可住在莫休普。離青少年使用的火塘不遠處設有另一附屬的火塘,稱作“若梭木”,這是專供老弱和其他男性成員居住的。
  莫休普長屋還作為舉行各類型的村落議事會的場所。凡遇重大事件,全體氏族成員集中於莫休普,共同議決。一些大型的集體祭祀儀式和節慶活動也在這裏舉行。平時女性不得進入莫休普,只在某些節日裏才允許姑娘入內跳舞。
  未婚女子居住的公房,邦波部落稱“姆妹朗金”,巴達姆人稱之為“雅勝”。女性公房有長屋和方形棟房兩種。巴達姆的“雅勝”為一座方形的房屋,由村內有豐富經驗的男性老人幫助修建。公房的中央砌火塘,人們環繞火塘坐卧。白天,“雅勝”空着,晚飯後,村內的青少年女子才到屬於自己氏族的“雅勝”中。每個“雅勝”都由一個年紀稍大、有經驗的女子進行監督管理,不守紀律、不聽規勸的人會受到她的處罰。“雅勝”還是姑娘同異性青年談情説愛的場所。“雅勝”中的女子是十分自由而友好的,姑娘可以在雅勝中自由接待她相中的小夥子,其他人不會干涉和責備。
  “莫休普”和“雅勝”,無異於珞巴族青少年男女的培訓中心和人生的預備學校。他們在這裏不僅可以學到本民族的傳統文化和日後承擔生活重任的本領,還培養了嚴密的組織紀律性和團結互助的集體主義精神,這對維繫氏族和部落的生存與發展無疑具有重要的作用。

2、小家庭建築
  在珞巴族社會中,雖然存在為數不少的多妻家庭,但就其家庭形態的總體情況看,仍是以一夫一妻的個體家庭為主。因此,存在長屋的同時,各部落都建有供一夫一妻個體家庭居住的小棟房,有些部落甚至以小棟房為主。珞巴族的個體家庭住宅分兩類,一類是幹欄式小棟房,一類是地居式竹木屋。
  小棟房呈方形或長方形,崩尼部落稱“南縱”或“南縱布朵”,博嘎爾部落稱“烏古”。這類房在用材和修建上與“南塔”相似,在居室分配和結構上則不盡相同。以博嘎爾部落的“烏古”為例,修建時,先在底部豎圓木立柱,二層地板處和頂棚處架設橫樑,橫樑上鋪設木條,房頂搭建成人字形,多用木板、芭蕉葉苫蓋。牆壁、地板用蔑席鋪搭。房屋底層堆放柴火,作豬狗圈,二層住人,頂層堆放辣椒等雜物。門一般面向山坡開,門外有一陽台,在陽台靠門的兩端設有男女廁所。人口多的人家把居室隔作兩三間不等,每間均設火塘,由婚後的子女或奴隸分住。一般人家在靠近房子的入口處另建一耳房圈放牛羊,在房子的附近建倉庫堆放糧食。
  地居式住宅以蘇龍人“糾雜”的修建最為典型。“糾雜”比前述的“糾塔”的修建前進了一大步。其建築過程是,先在兩面山牆外各豎3根立柱,中間較高那根做主樑,屋頂兩邊低的立柱架檐樑。主樑和檐樑之間搭加若干根木棍,上鋪芭蕉葉和茅草等,用藤條拴牢,呈“人”字形。四周用竹片或粗竹蓆搭棚,再捆上藤條,構成牆體。室內鋪竹蓆或木塊。屋中心設火塘,火塘上方吊一個木架,供烤柴和烤肉之用。它比“糾塔”堅固和寬大,是蘇龍人在達謝、達蕎、竹林或獵場比較集中的地方修建的住所,他們住數月或半年左右,又遷到另外的地方。當他們下次返回時,有些修建得堅固結實的“糾雜”仍能使用。

三、居室陳設與裝飾
  珞巴族居室內部陳設簡單。屋子的中心是火塘,火塘上方吊有一個分三層的木架。距離火塘最高的那一層一般用木板搭成,懸吊在頂棚上,主要用於薰幹稻穀。距離火塘最近的那層用來燻烤魚乾和肉類,中層放烤制好的肉類或其他食物。火塘灶石上架陶鍋或銅鍋,旁邊放置竹編飯盒、木勺、飲具等物。火塘四周是人們睡卧、吃飯的地方,一般地板上鋪墊竹蓆、藤編物或獸皮,晚上靠近火塘睡卧取暖。絕大多數部落都是席地而卧。珞瑜北部靠近藏區的部分博嘎爾人已有用竹子做的矮牀,牀上以獸皮作墊,以氆氆呢長衣或棉毯作鋪蓋。居室靠牆處和屋角一般放置生產工具、竹簍竹筐、酒葫蘆等物。

四、起居禮俗與禁忌
  珞巴族在修房建屋、日常起居及搬遷新居時有許多禮俗和禁忌。許多部落在建長屋或小棟房前,必須經村落議事會的討論和批准,尤其是外村人來本村定居時更是如此。在選擇地基和籌備建築材料的過程中,要向居住在天空、地下、林中和水裏的精靈祈禱和獻祭,以求得精靈的護佑。建房日期確定後,不論是建公房還是個人住宅,屆時均是全村出動,集體修建。房屋竣工後,要舉行新房落成儀式,儀式進行時首先要殺雞看肝向鬼靈獻祭,然後村人飲酒狂歡,唱歌跳舞,歡慶數日不散。
  人們日常的起居座次有較嚴格的規定,以火塘為中心,劃分不同的位次供不同身份的人居住,平時各居其所,不得隨便坐卧。珞巴族的許多部落都是圍繞火塘分作四個不同的位置。博嘎爾部落的四個位置為:門的對面稱為“榜固”,是男主人坐卧的地方;門的左側稱為“榜賓”,是女主人和婦女的位置;右側稱為“光東”,是客人的位置;靠門的位置稱“牛祿”,是“涅巴”(家奴)的坐卧處。蘇龍人的位置只有三個,即“糾任”、“糾亞”和“糾朵”。“糾任”為父母坐卧處,“糾亞”是年長的子女或來客坐卧處,“糾朵”由年齡較小的孩子坐卧。家中婦女來月經期間,不能在“糾任”、“糾亞”的位置活動,晚上睡覺時,或者在“糾朵”睡,或者住於房屋外用達謝葉臨時搭建的一個稱為“糾博”的小棚中。

五、居住習俗的變化
  西藏和平解放後,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珞巴族社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隨着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變革,珞巴族的居住習俗變化很大。
  20世紀60年代以後,生活在察隅、隆子、墨脱、米林等地的處於我國實際控制區內的珞巴族,從氏族社會跨越幾個歷史階段進入了社會主義社會。社會的深刻變革,家長制家庭的解體,珞巴族傳統的長屋失去了存在的社會基礎。因而,長屋這種珞巴族傳統典型的居住形式,在今天的珞巴族社會已不復存在。今天人們居住的房屋均為供一夫一妻家庭居住的棟房。這是珞巴族居住習俗發生的最為深刻的變化。
  由於珞巴族長期生活在喜馬拉雅東南部深山峽谷中,受自然條件和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的制約,珞巴族羣眾生活水平很低。建造一幢房屋對於一户普通人家來説並非易事,需要長期準備甚至傾其畢生努力才能籌備到建房所需的財物,因而珞巴族以往的房屋建築大都低矮簡陋。西藏和平解放後,在黨和政府的關懷和藏族人民的幫助下,為了解決珞巴族住房難的問題,政府撥專款幫助珞巴族羣眾蓋新房,在有條件的地方統一規劃,集中為珞巴族蓋“新村”。1985年,國家民委和西藏自治區民委投入46萬元,在米林縣修建了珞巴新村。新村房屋高大寬敞,設施較為齊備,從根本上解決了當地珞巴族住房難的問題,極大地改善了珞巴族羣眾的居住條件。近年來,隨着經濟的發展,珞巴族羣眾收入有了較大提高。其中,米林南伊地區經濟發展尤為迅速,2000年人均純收入達2195元。許多人家蓋了新房。現在人們建房時除用傳統竹木建材外,還使用鋼筋、水泥、玻璃等現代建材。珞巴人修房建屋用芭蕉葉苫蓋作頂早已成為歷史。居住條件的顯着改善,是珞巴族居住變化的一個重要方面。
  珞巴族傳統的居室陳設及日用物品極為簡單,如今則大為豐富。在日用器皿方面,過去炊具多是陶鍋或銅鍋,現在陶鍋早已淘汰,銅鍋雖有保留,但功能已經改變,較少作為炊具而主要用作飾品。現在炊具主要是各種型號的鋁鍋、鐵鍋和高壓鍋,有的已經使用電飯鍋等現代炊具。塑料、玻璃、不鏽鋼等製品已成為家庭的必備之物。過去人們缺乏卧具,夜晚全家人圍繞火塘就衣席地而眠。如今人們早已習慣用牀和被褥。以往居室內做飯取暖均為三角灶石壘搭的火塘,現在家家户户都是鐵製或壘搭的有煙道的火灶,一些人家已經使用液化氣灶具。過去居室內沒有傢俱,現在每家都有箱、櫃、桌、椅等全套傢俱。而收音機、錄音機、電視機、影碟機、音響等家用電器也已進入了普通珞巴人家。在裝飾上,傳統的獸頭獸骨已較少懸掛,代之以領袖像、明星像或其他時尚宣傳畫,富有時代氣息。生活的牧質條件和生活質量明顯提高。
  在起居習俗禮儀方面也有許多變化。過去珞巴族篤信原始巫教,修房建屋從擇地基到開工、修建、竣工、搬遷各個環節都有無數次繁褥的殺雞看肝、占卜問鬼儀式,如今,這些儀式大都簡化,有的已經消失。過去對灶神極為崇奉和敬畏,雖然現在人們仍惜守對火灶的許多禁忌,但這種敬畏已有所弱化,年輕人尤為明顯。同樣,人們對獸角獸骨裝飾的重視和敬奉程度大不如前。收音機、電視機和電話的普及,交通條件的改善和對外聯繫的擴大,使人們獲取信息的渠道大為拓展。社會的發展、科學知識的傳播和現代信息的進入,深刻地影響着人們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觀念,珞巴族的居住習俗正處於深刻地變化之中。